小伙强拿他人遗失手机 被拘役5个月罚款3千元
今年4月,出租车司机小冬交完班后,乘坐一辆其老乡所开的出租车下班,但下车时将一部苹果5S手机遗忘在出租车后排座位。小冬下车后,另一名交班的出租车司机杨峰坐上了同一辆出租车。后来,先前下车的小冬发现将手机落在车上,便拨打了司机的电话,这时杨峰也发现了遗失的手机。杨峰一时起了贪念,下车后不顾司机的劝阻,强行将手机拿走并逃离现场。因为杨峰之前在与出租车司机聊天过程中说起过他交班的地点,两天后,出租车司机与小冬一起在其交班的地点将其抓住,扭送至公安机关。经鉴定,杨峰所拿的手机价值人民币2527元。
近日,莲湖法院经审理认为,杨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抢夺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夺罪,判处杨峰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7_368:}{:7_368:}{:5_332:} 应该构成侵占罪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