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妹
发表于 2015-6-11 20:17:36
mask 发表于 2015-6-11 19:36
说的好
谢谢
愚人
发表于 2015-6-11 20:19:15
七妹 发表于 2015-6-11 19:08
哎可怜靳老师了,为这样的女人抱不平,结果得到了啥
靳老得到他最贪爱的东西???老汉不是瓜人!!!
七妹
发表于 2015-6-11 20:19:16
愚人 发表于 2015-6-11 17:58
我们这些出蛮力争钱的人,看到“作不要脸事的人”,只会骂!!!
真佩服网友七妹的文才,把事实分析 ...
谢谢{:1_1:}
七妹
发表于 2015-6-11 20:20:34
熏衣草张秋盈 发表于 2015-6-11 18:05
赞一个
{:1_1:}谢谢
七妹
发表于 2015-6-11 20:21:11
现在的_NVlwM 发表于 2015-6-11 18:12
{:1_1:}
野菜
发表于 2015-6-11 20:51:17
{:5_321:}
秦岭山人
发表于 2015-6-11 23:11:09
是非曲直总有说理处,法院判决不服难道只有冤;网站言论并非胡绞缠,申诉抗诉还想得到什么东西。
石头
发表于 2015-6-11 23:13:36
代理人、律师只能提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辩解,决不能捏造事实或者支持当事人说谎。
七妹
发表于 2015-6-12 01:21:13
秦岭山人 发表于 2015-6-11 23:11
是非曲直总有说理处,法院判决不服难道只有冤;网站言论并非胡绞缠,申诉抗诉还想得到什么东西。
现在就想知道她这样在网站扰,到底想得到啥?
牛头山的狼
发表于 2015-6-12 07:08:41
支持七妹{:7_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