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喝酒后猝死 家属来到饭店“讨说法”
客人喝酒死亡,饭店有麻烦。这不,因为客人喝酒后在回家的路上猝死,家属前来讨说法,户县的一家饭店将对方告上了法庭。今年3月1日,王强和几个朋友在同村村民周密开的饭店里喝酒吃饭。王强喝醉了,在回家的途中突然死亡。王强死亡十几天后,王强的妻子杨云及其家属多次披麻戴孝来到周密的饭店里讨说法。
饭店没有办法正常营业,周密多次报警,民警到场后将杨云等人劝离,但警察走后,杨云又来了。周密认为杨云等人的行为对他造成了名誉损失和实际的财产损失,遂起诉到户县法院,要求杨云等四人共同赔偿损失20000元。
鉴于原、被告系同村邻里,对簿公堂可能产生反作用,办案法官先找原告周密谈话。周密说:“我并不想叫他们赔钱,王强与我家不仅是乡里还是亲戚。那天晚上王强喝的是自带的酒水,我还提醒他少喝点,他的猝死与我无关。之所以起诉,是我希望杨云等人不要再到饭店里闹事了。”
了解了原告的想法,办案法官找到了村委会。在村委会的协调下,杨云给周密写了份协议,说明王强系饮用自带酒水过量死亡,与周密无关。几天后,周密拿着这份“保证书”来到法庭撤诉。法官提醒周密,饭店是公共营业场所,应该有一些明显的安全标识。周密表示,自己回去就张贴“饮酒有害身体健康,请适度饮酒”的标语。至此,这起亲戚邻里之间的纠纷划上句号。
{:7_367:}{:7_368:}{:7_368:}{:7_368:} 每个饭店难道要做“饮酒损害健康,过量易致死亡”的牌子?{:7_368:}{:7_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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