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阁 发表于 2015-5-24 13:10:40

听取戴律师建议 握手言和 不计前嫌了已了事 了此段缘

宁宁 发表于 2015-5-24 16:42:46

劝和促谈,友情为重。好人,好帖!!{:7_381:}

睁眼看世界 发表于 2015-5-24 17:19:28

网络不是法庭,网民也不是法官,处理纠纷应另找平台,别把户县网当成个人情绪的宣泄场。

靳应禄 发表于 2015-5-24 17:21:09

      哈哈,有人希望我承认仝香荣是私奔——这是需要认定的,可惜我没有这个资格。
      去年不是有人说仝香荣重婚吗!仝香荣提出上法庭,怎么不回应?
      应当承认,在户县这块地方,议论仝香荣的人很多,我认识的网友见了面非问不可,还打听漂不漂亮……有人建议我写个电视剧,别说,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晖哥 发表于 2015-5-24 17:49:23

本帖最后由 晖哥 于 2015-5-24 17:50 编辑

靳应禄 发表于 2015-5-24 17:21
哈哈,有人希望我承认仝香荣是私奔——这是需要认定的,可惜我没有这个资格。
      去年不是有 ...
此事过去时过境迁
其实二老我都见过
全是心直口快之人
我劝一句

世间百态众生各异
不必计较输赢
何须论得区直

真的不要再这上边纠缠了!!
放得下相见报以微笑脸
放不下遇见全做陌路人

如此尔尔

长河落日 发表于 2015-5-24 17:56:54

王兄靳兄,靳兄王兄:都是余下人,何必太认真。一块吃个饭,把手申一申。悠悠万万事,从此除掉根。

戴永智 发表于 2015-5-24 20:03:57

老靳能否闭嘴听大家说话?

戴永智 发表于 2015-5-24 20:12:32

希望老靳老王都不要在这后边跟贴,让网友大家说服你二位。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5-5-24 21:04:05

摆事实,讲证据,依法律,得结果,
为案件,上北京,进监狱,靳老苦,
在网站,论此事,早已述,看今朝,
为两叔,众网友,齐相劝,请受教,
兵弋止,两言和,坐一席,两杯茶。

天下衙门朝南开 发表于 2015-5-25 01:15:06

靳应禄 发表于 2015-5-24 17:21
哈哈,有人希望我承认仝香荣是私奔——这是需要认定的,可惜我没有这个资格。
      去年不是有 ...

你为什么不说仝香荣提出上法庭为什么不实施呢?一个把坏事做完的女人,没有道德底线的女人,它敢吗?它如果上法庭就不是老靳先生那样被拘留,可应该是领刑劳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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