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薪男人 发表于 2015-5-7 01:18:58

也说“甘亭镇西马营村乱占土地洗车”事

                                       也说“甘亭镇西马营村乱占土地洗车”事

       看了“西马营村双委会”关于“甘亭镇西马营村关于人民路两侧村民用地情况的说明”的帖子,我也说几句,与“意见相左”的朋友商榷。
      占地洗车 ,确有违规。然,事出有因。面对前几年已经为了国家和地方建设作出牺牲的通情达理的西马营村村民,岂是一个“拆”字这么简单!
      “实事求是”,是共产党人执政的精髓。一条人民路,让农民的“大块地”割裂成了“小块地”。由于机械转不开,种地成本增加,前几年基本撂荒。我相信,有心的父母官们经过人民路,肯定看到了。现在,六十九户村民在向上级承诺“只要政府征用,我们自行拆除,不要政府赔偿”以后,集体决定建临时铺面,搞活经济、扩大就业、增加农民收入。虽有违规,情有可原。何不效大禹治水疏导为上,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入情入理的思想工作。特事特办,化解矛盾。
      再,恕我斗胆猜测,“占地洗车”,事经数年,近日重提,或与“换届选举”、村内矛盾有关。“和谐”如金!
      还有,别说整个户县,就是一条人民路两边,从户县,到余下,大大小小的“占地搭建”,有那一家有“报批手续”?拆小不拆大?拆新不拆旧?时间咋界定?
      考量父母官的执政水平、执政技巧和执政艺术的时候到了。{:soso_e128:}






麦子再小也是粮 发表于 2015-5-7 07: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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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5-5-7 09:33:30

   法在前,事在后,不能依法,要法何用?楼主叔,你是如何看待法律,而又把法律当什么?我看你的贴子,主要是看法,我是来学习法律知识的,用法律来说事,而不是看用事出有因,情有可原。 很多年前,东马营村头,国防学院旁边,临建很多,后来都已经拆除,而再后来,就是如今看到的情况。说是集体决定,那一条路明明是一家家,慢慢起来的。楼主叔,你又是如何看待呢?

天韵百_cz3XM 发表于 2015-5-7 10:10:47

需要好好规范。

maahp 发表于 2015-5-7 13:01:12

我们无法说清楚,政府管理失职是一个原因。

七妹 发表于 2015-5-7 16: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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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薪男人 发表于 2015-5-8 09:29:15

其实,前面几个朋友说的都没错。这也正是“纠结”所在。{:soso_e134:}

舵手 发表于 2015-5-8 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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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言 发表于 2015-5-9 12: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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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子疙瘩 发表于 2015-5-17 14: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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