舵手 发表于 2015-4-14 17:42:51

下月起失业保险提高到每月1110元

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西安市对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进行调整,新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从下月起执行。

   调整幅度由2014年的960元/月提高至1110元/月,增加150元,幅度为15.6%。同时,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随之调整,其中包括医疗保险费、生育补助费、丧葬补助金以及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给其亲属一定数额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覆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按照同城同待遇原则,自2013年起,西安市实行全市统一的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不再将各区县分为四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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