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人民检察院自查高力渠人送两车西瓜事件
2015年4月7日19:30,户县人民检察院王某、胡某驱车到户县草堂镇高力渠新村,向王中堂等人了解送西瓜事件。高力渠村民王中堂表示送西瓜事件千真万确,如事情不实他承担法律责任,户县检察院同王中堂谈话做了笔录,王中堂在笔录上签了字。
自己能查自己吗?{:7_360:} 能这样自查,说明户县检察院有进步,认识到收这两车西瓜是错误的。 真的假的{:7_367:}{:7_367:} 是真是假,还是只是做做样子{:soso_e101:}如果能认识错误的确是好表现 去查与不查是态度问题,查的深度与浅度是水平问题。 {:7_389:}{:7_389:} 检察院终于有态度了 检察院态度明确,能清查明白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就是一种很大的进步{:soso_e142:} 户县检察院调查程序不合法。作为被揭发单位对象人,首先应当自查,核实接受送瓜事实行为是否成立???这是调查的首要问道。调查取证吃西瓜人口供笔录,然后再与送西瓜人对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