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牧人 发表于 2015-4-2 19:39:22

太猛了

南山牧人 发表于 2015-4-2 19:40:15

太猛了

王建民 发表于 2015-4-2 19:41:00

    如果事情属实,户县人民检察院应向户县人民网上公开承认错误!!!如若造假立即抓人!!

卢海苗_QMNu3 发表于 2015-4-2 20:04:06

检察院的领导看到了有何感想!向上面反应

真言 发表于 2015-4-2 20:57:01

检察院还干这事{:7_367:}{:7_367:}{:7_368:}{:7_368:}

半点星 发表于 2015-4-2 21:08:49

:victory::victory::victory: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5-4-2 21:18:20

不知道是现任院长闹的事,还是上任刘院长经管的事。

人生百态 发表于 2015-4-2 21:29:57

检察院说人抓不到,你信不。

肖剑 发表于 2015-4-2 22:44:38

      这个西瓜“味道”太难吃!!!{:5_338:}{:5_338:}{:5_338:}

愚人 发表于 2015-4-2 22:59:56

   户县人民检察院谁吃了人家西瓜的人,就应该在网上好好作个打嘴巴动作,让户县人民看一下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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