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灵 发表于 2015-3-15 16:29:38

猛料!中国证监会竟让法盲当新闻发言人!

本帖最后由 百灵 于 2015-3-15 16:33 编辑

          在前不久举行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关于监管部门将向银行发放证券牌照问题,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落实“国九条”的有关要求,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研究证券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以及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基础上申请证券期货业务牌照有关制度和配套安排,相关研究工作正在进行中。
    张晓军此言一出,券商股应声大跌,至今仍未恢复元气。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证券法》第6条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在我国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证券业务。
   可见作为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的张晓军是个典型的法盲!

百灵 发表于 2015-3-15 16:34:59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秦岭山人 发表于 2015-8-2 10:48:37

发言人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7_389:}{:7_389:}

秦岭山人 发表于 2015-8-2 10:48:48

发言人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7_389:}{:7_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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