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九思(1468~1551) 明代文学家。字敬夫,号渼陂。陕西鄠县(今户县)人。弘治九年(1496)进士。选为庶吉士,后授检讨。其间,李梦阳、何景明、康海等人陆续来北京,相聚讲论,倡导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史称"前七子"。正德四年(1509)调为吏部文选主事,年内由员外郎再升郎中。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一度把持朝政的宦官刘瑾,案发被诛。朝中清理瑾党人物,因王九思与刘瑾是陕西关中小同乡(刘瑾是陕西兴平人),被名列瑾党,受到牵连,后被迫归乡。王九思回到家乡鄠县后,彻底放弃了做官的念头。他除曾带领乡亲们修涝河桥,施舍医药、教育生徒外,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文学创作和倡导戏曲方面,历40年,84岁辞世。 虽然是凄凉情景,未“开发”已是万幸。{:5_321:} {:7_360:} 靳应禄 发表于 2014-12-11 19:50
虽然是凄凉情景,未“开发”已是万幸。
先生高见,的确,今日还能看到,就是幸运。{:7_396:} 紫阁 发表于 2014-12-11 11:26
鲜花掌声大拇指,紫阁先生够意思。
只愿后人多争气,不负当年王太史。{:7_396:} 啄木鸟 发表于 2014-12-11 20:12
{:7_396:}{:7_381:} 说得好极了,我们往往会忘记自己的真实历史,却又喜欢编造一些伪历史来糊弄老百姓。 maahp 发表于 2014-12-12 10:47
说得好极了,我们往往会忘记自己的真实历史,却又喜欢编造一些伪历史来糊弄老百姓。
先生精辟,一言中的!{:7_381:} {:7_390:}{:7_390:}{:7_390:}{:7_381:}{:7_381:}{:7_381:} 感谢戴老,献花鼓励。太史有灵,梦赐神笔。{:7_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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