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公安局陕A7241警车,一人便装驾车闪着警灯礼拜天庞光镇逛商店
今天是星期天。下午3点多,下着小雨。户县庞光镇街上,一个穿着蓝色羽绒服的小伙,一个人驾着户县公安局陕A7241警车、闪着警灯,人逛商店。过路群众纷纷指责:这小伙是不是警察?没有穿警服,一个人不会是执法!逛商店为什么还开着警灯?警察形象到哪里去了?在目前这种形式下户县公安局警车管理就是这么疏忽?
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第14条第二款规定:
警车应当由警车所属单位的人民警察驾驶,驾驶警车时应当按照规定着制式警服(驾驶汽车可不戴警帽,驾驶摩托车应当戴制式警用安全头盔),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驾驶实习期内的人民警察不得驾驶警车。 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警车执行下列任务时可以使用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
(一)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
(二)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劳教人员;
(三)追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人员;
(四)押解犯罪嫌疑人、罪犯和劳教人员;
(五)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巡逻等任务。 学习相关法律规定中…… {:5_332:} {:7_368:} 公车私用开警灯,
庞光街上耍威风。 人只是一名临时工,拟或是一名协警,再或者警车被盗了! 明显的公车私用!看户县公安局、户县纪委怎么处理? 户县公车私用的监控,叫人难以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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