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 发表于 2014-11-1 09:33:06

转“强奸犯遇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被奸女子被判有罪”者实在无知

       最近微信、QQ疯传“强奸犯遇抵抗生殖器折断而亡,被奸女子被判有罪”,遇有无知者频繁转载。
       大家不妨考虑:强奸中生殖器会折断不?强奸者已死亡,被强奸的不知其死亡,被强奸者是这样被找到当被告的?
       再QQ、微信中切勿转载他人的帖子。

赵光辉 发表于 2014-11-1 12:3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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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头山的狼 发表于 2014-11-2 00: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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