孺子牛 发表于 2014-10-27 11:02:07

天辰公司事件户县秦渡镇政府不回复影响政府形象

       秦渡镇政府强拆那件事,因为讨论热点问题,出现如此激烈的言论,出现如此对立的立场,没有了结。余波未平,又有网民因为参与讨论,发表不当言论被网站清理。       想一想,东莞扫黄时,也不是有这样的分歧么?个别人挣钱,个别人发展,却冒犯法律,抨击执法,还振振有词。再想一想,报纸上公布2013年全国有2.38万个土地问题,涉及土地面积20.12万公顷。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招商引资卖土地,名义是为了地方发展,谁管他土地性质,谁管他有没有土地征收转用指标。       谁借我一双慧眼,把这纷纷乱乱看个明白,不再迷茫。       这不是谁一家的事情,不是谁个人的事情。       中国人吃饱,就是土地承包以后的事。告别了温饱,全面进入工业化和城镇化时代,都知道要占用更多的耕地。谁来养活中国人,拿什么养活中国人,这绝对不是一个可以回避的问题。如果有一天,饿了肚子,闹了粮荒,再回头探讨耕地保护的事情,恐怕就迟了。对每个土地违法,我们不仅仅关心谁违法,谁放纵,法律有没有尊严,公共利益谁维护,那些太具体、太伟大的东西,和围观者的个人眼前利益都有一定距离,内心里面,更有对明天前途的担忧。      天辰公司的事情,具有普遍性,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不单单是,别人也占用基本农田、耕地,搞林果业,别人也占用基本农田、耕地建设生产设施、管理实施,不处罚别人,光处罚天辰一家,选择性执法的问题。也是国家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要不要遵守,耕地保护制度要不要坚守的问题,是要不要依法治国,要不要依法行政,要不要土地管理的问题。       曹操说过,不使有孤,不知几人称王,几人称霸。那个孤,在今天就是人民,人民制定的法律。套用到今天,就是不遵守法律,不知几人称霸。评断天辰事件的标准,也只能是一个标准,就是法律。       不知道天辰公司办公室房屋占用土地到底是不是耕地,是不是基本农田,天辰公司项目和设施占地是否经过批准,也不知道秦渡镇政府执法的详细情节。       镇政府正确的,就要坚持,错误了就要改正。最不该,迫于舆论压力,或者天辰公司公关,不清不白,悄悄灭灭,无声无息,归于熄灭。合法、违法,执法、渎职,只有一个答案,一个选择,没有中间道理,不由随意摇摆。这正是树立形象,教育群众,宣扬法律,建立秩序的好时机。       网民开骂,或流血,或磕牙,不是正题。秦渡镇政府,不应当缄默,应当积极回应网络舆论热点,给公众一个解释,以正视听。       户县秦渡镇政府,你不站出来说明情况,群众只有怀疑你等候天辰公司公关你们,使你们暗箱操作。暗箱操作没有出路,希望你们能像户县人民检察院那样,及时回复,说明情况,得到谅解。       希望秦渡镇政府站出来发声。

虚怀若谷 发表于 2014-10-27 12:14:41



有同感!!!

梦回故里 发表于 2014-10-27 13:45:23

      天辰公司违法在先,秦镇政府处理天辰公司违法行为时犯错。应该公开回复,对在哪,错在吗,这样躲躲闪闪,就是“乡长”作风。你们为什么不能学户县人民法院、户县人民检察院、户县交通局、庞光镇政府、苍游镇政府、户县药监局、户县卫生局......那样,正确面对群众回复呢?

先早马会 发表于 2014-10-27 13:58:40

      秦镇政府官员们应该是想回复,就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能达到吗?怎么能和法院、检察院、交通局这些单位比呢?

监理 发表于 2014-10-27 14:03:46

秦渡镇、建设局的领导都有后台呀,根本就有没把人民网的建设放在心上。

监理 发表于 2014-10-27 15: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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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判 发表于 2014-10-28 08:25:00

啥也不说了,楼主就是给力!

大鹏展翅 发表于 2014-10-28 08:44:09

若果秦镇政府官员有一些知识,葛冰川是无话可说的。

老太婆 发表于 2014-10-28 08:54:27

伐薪男人 发表于 2014-10-28 1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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