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薪男人:给户县公安局送一碗迟到的“苦药”!
本帖最后由 伐薪男人 于 2014-10-10 18:41 编辑王建民帖子说: “ 户县余下镇安善坊村民控告该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恒道职务侵占问题。经新闻媒体刊登报道引起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于2004年3月20日县委以“阳光工程”的称号指派县委联合调查组,由公安局长温志刚为组长。由经侦大队姜卫民副队长带队负责,率领五人小组进驻安善坊调查落实村民控告问题。到4月15日共25天,由余下镇安排生活,吃住在惠安大酒店”,吃住在惠安大酒店!?吃住在惠安大酒店!?吃住在惠安大酒店!?我感到非常吃惊!!!户县到余下,“三寸长”的路。你家的席梦思让“曳碌碡”的踏脏咧?啊!?吃纳税人两顿饭能给你婆娘娃省几个钱!?
温姜二人如此作派,要是放在“改革开放”地区被别人看见,就凭这个事,肯定得双双“换个板凳坐一哈”。你还别不信!说你们接受“吃住在惠安大酒店”是“腐败行为”还抬举你了。简直就是,把“小地方当个‘人汉菜籽官’就不知道咋显摆的愚昧、浅薄的德行”显露无遗!
温姜二同志,我郑重问你们一句:你们到底有没有一点点“公仆意识”???“党员活动日”你们学习不学习???
我估计,这么多年咧,都在学习提高,现在可能不会这么荒唐咧。但是,也要响鼓重锤,以警后人。
对不起,我忍不住,又得罪人了。{:soso_e183:}
(附另一跟帖)
我佩服王建民{:7_389:}!!
当户县的公检法们尸位素餐之时,若无王建民这样的仗义执言者,这一伙“人中败类”更会肆无忌惮!
有人竟然改个网名(反穿狗皮袄当马甲),为刘、姜一类说话!他们就是赏你一碗干面,碗上也不用给你放筷子!当众人翻开马甲,看到你猥琐的面孔时,你能得到的,只能是一口唾沫!!{:7_360:}
{:7_381:}{:7_381:}{:7_396:}{:7_396:} 本帖最后由 伐薪男人 于 2014-10-10 22:49 编辑
王建民 发表于 2014-10-10 20:35
哥话说的又有点过火。
发了,有点后悔。
不过,真的想让公安做好工作!
想想,别人这样说我,我肯定心里不舒服。
不过,我错了,会诚恳认错!!!
我就这么个人。
现在这几个人应该工作作的挺好了。
10年了,思想水平肯定提高了。
廉政形势也不一样。
党,有希望!
国家,有希望!
咱平头百姓也有希望!
不是口号!
是心里话!
要不,几十年共产党员白当了!{:soso_e128:}
在下对你景仰啊! 本帖最后由 伐薪男人 于 2014-10-11 10:07 编辑
最喜欢吃鱼 发表于 2014-10-10 22:52
在下对你景仰啊!
你现在“景仰”{:soso_e114:},我把人都得罪完咧,死了开追悼会都没人“景仰”咧!{:soso_e128:}{:soso_e128:}{:soso_e128:}{:soso_e181:}{:soso_e181:}
秋风冷飕飕的刮着,刮到户县公安局到底是个啥情况,是……还是逆增长?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4-10-11 11:43
秋风冷飕飕的刮着,刮到户县公安局到底是个啥情况,是……还是逆增长?
又玩一回深沉。;P:handshake {:7_390:}{:7_390:}{:7_390:} 正义永远不怕邪恶。象姜卫民这样的公安败类会永远被公众唾骂!!! 尖锐激烈,泼辣直爽,有话实说,开明漂亮!{:7_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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