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权益谁来管?
我本人89年与丈夫结婚,丈夫是一位居民,按照当时民政局政策农民户口转不了居民户口,无处落户,我自身通过村委会决定接收为当村村民,1992年我与娘家父母户口分开,单独立户,2007年还在当村分庄基地,25年来我和我的两个孩子承担并享受当村村民各种权利和义务,自从2009年至今土地变更,村委会通知小组给我们享受正常村民的待遇,确定划分土地并确权,可是小组就是不按照上级通知执行,请问我应该用什么办法来维护我的权益? 有点难度不好办 真不好办呀 {:7_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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