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 说“仝香荣10年才找回户口”
本帖最后由 伐薪男人 于 2014-8-17 02:03 编辑也 说“仝香荣10年才找回户口”
我偶然看到这个帖子。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人人”,也包括(尤其要包括)有缺点的人。没有打了孩子还不给饭吃的妈妈(我们的党、国家)!一个22岁的农村女孩子,涉世不深、遇人不淑,人生走点弯路,应该得到父老乡亲的宽容。我们都曾年轻过。 再说仝香荣,走了弯路,社会压力,匆匆嫁人,无爱婚姻,感情基础,几乎没有,婚姻自然,不太稳固。她,在某种意义上,不也有值得同情之处??换言之,这个仝香荣如果是咱的亲妹子,咱会咋想、咋对待??{:soso_e100:}
我看了王建民的大量“主题”,我绝对相信他的正直!他就是个“认理不认人”的人!我要是仝香荣,就去找王建民反映、求助。我相信,王建民对仝香荣的缺点批评一顿,还会给她以帮助。可能你的户口早都办好了。{:soso_e146:}
王建民就是一个“打了孩子还要给饭吃的妈妈”。我相信!靳应禄你相信吗?{:soso_e128:}
我若说的不对,请您直言批评。言词尖刻更好,讽刺两句也行。真的。{:7_360:} 仝香荣的错误大了!出去私奔重婚犯罪,说成出外打工,谁能同情!本台戏的总导演是仝香荣,策划报道是靳应禄,打抱不平是王建民。 仝香荣,走了弯路,匆匆嫁人,无爱婚姻,这是实话。你可以离婚呀!何必私奔重婚!私奔10年啊!无法无天,心太很。没有人们同情之处。 {:7_390:}{:7_396:} 仝香荣实在是恶人,你跑了10年,是不是你走到啥地方,政府给你把户口送到啥地方?那政府也不知道你跑到哪里了,怎么送?太过分了!恶人才能提出如此凶恶要求。 遭炮轰,俯首帖耳揽意见。得提高,体无完肤上医院。{:7_396:}{:7_360:} 仝香荣不值得同情,谁同情必然有一定关系。 法是法,同情归同情! 靳老师的仝香荣“打工”是靳老师的作品,给靳老师一生清白的历史上抹了一个重重的墨点。哪有抛弃家人包括子女的10年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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