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这样审判让我们该信仰什么
昨天看了华商报才知道西安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件已经审判,仅对法人罗小超判处20年徒刑,罚金25万元。须知此案罗小超及其公司涉及非法吸收存款6420万元,涉及合同诈骗将35间已售出的商铺二次出售给18人涉案202万元。这只是报纸上披露出来的信息,而且对合同诈骗根本没有立案并审判,审判的罪名仅是非法吸收存款案和2004年行贿的老案子,而这个老案子在<户县人民法院【2013】户刑初字第168号刑事判决书读感>一贴中已经被披露存在很多疑问。我就是被骗的购买商铺的18人之一,从两年前发现被骗将材料递交县政府此案接待人员手中到现在,没有任何人联系过我们,通报过案件进展情况,可是突然该案就在昨天被报纸披露出来已经审判过了!要不是看到报纸,是不是再过一年我也不得知。作为利益攸关方,我们没有权利参加该案的审判旁听吗?法院不该通知我们参加吗?我们的电话和住址均没有改变,法院举手之劳都不愿做吗?这能体现处法律的公正公平吗?这是在彰显正义的力量吗?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行动吗?难道法院要故意掩饰什么?不得不让人产生疑问。
民生艰难。法官们坐在空调房间里读读纸片审判案件,对于几万、几十万、几千万元这些数字也许已经麻木,丝毫也不吝惜我们这些草民一分一分攒下的血汗钱。天哪!!我们该如何自救?法律不管我们,难道让我们同态复仇自行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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