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樵夫 发表于 2014-6-15 09:37:51

户县人民法院关于陕AA760警制式警车公车私用处理的函

  网友“A8BWPK”2014年6月14日发帖《户县人民法院陕AA760警制式警车公车私用何时了?》,户县人民法院非常重视,及时作出处理,并作出回复。  对户县人民法院重视舆论监督的作风表示感谢。


户县人民法院及时作出回复,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出现了笔下误,网友发现提出,现在及时作出更正。2014.6.16

相得益彰 发表于 2014-6-15 09:54:57

及时回复,赞一个!

Litree立升 发表于 2014-6-15 10:05:06

{:7_390:}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4-6-15 10:22:38

户县人民网抢了纪委的生意,相对于户县纪委来说法院还能及时回复已经很不错了。

关注 发表于 2014-6-15 10:40:39

法院比较重视 及时回复 很好

奋斗终身 发表于 2014-6-15 12:43:15

{:7_390:}{:7_390:}{:7_390:}

主人 发表于 2014-6-15 13:35:19

户县人民法院的处理函可能搞错了——户县人民法院公车私用的时间是2014年6月13日星期五下午17:20 (大家可以去看原帖),而不是户县人民法院处理函上面的6月14日下午,楼主发帖的时间是6月14日上午11点。
如果按照户县人民法院处理函上面的时间去推算,会得出如下结论:1,楼主有未卜先知的功能;2,楼主的帖子已经发了,还有人想开公车出来溜达一下,为了逗一逗楼主。 {:7_359:}

CNN 发表于 2014-6-15 13:44:42

户县纪委是啥意思?咋不见表态?{:7_367:}

感恩的心 发表于 2014-6-15 13:53:06

看了户县人民法院的处理函,有点搞笑—— 有网民上午发了帖,问户县人民法院公车私用何时了? 当天下午,户县人民法院里就有人开公车出来办私事了?;P;P

王建民 发表于 2014-6-15 14:24:01

户县法院就重视这一奌,难能可贵。{:7_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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