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95447 发表于 2014-6-10 16:55:18

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回复对于“政府机关还是广告载体”的情况说明及处理意见

       2014年6月10日上午8时有网民反映“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门口长期放一商家保健品广告”。 针对此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于6月10日下午3时召开局务会议,对于群众反映情况做出情况说明和处理意见。
       一、情况说明
       福施福是国家计生委十一五推广的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产品,由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推广使用,后转为个人商业化经营。由于李美霞原在一楼门面房经营,后因政务大厅建设用房,一楼门面商铺一律收回,因个人考虑为方便群众需求,从而在局机关门口设立了宣传牌,属个人行为。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属政府组成部门,门前放置商业广告确实不妥,说明我们在监管上存在疏漏,诚恳接受网民监督批评。
       二、处理意见
      1、责成广告牌摆放者李美霞立即撤除福施福宣传版牌并择地经营。
      2、对于李美霞的丈夫杜树伟(县服务站职工)提出批评。
      欢迎广大网民监督,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奋斗终身 发表于 2014-6-10 21:19:14

一个批评就

勤快人 发表于 2014-6-10 21:37:31

{:7_367:}

奋斗终身 发表于 2014-6-10 21:54:33

福施福是给孕妇补钙的保健品,咋就成了出生缺陷干预的工程了

亦稼亦穑 发表于 2014-6-11 03:23:50

又借机给商家做了广告

肖剑 发表于 2014-6-11 06:51:38

{:7_367:}{:7_367:}{:7_367:}

沫沫期待 发表于 2014-6-11 07:54:41

楼主你凭什么代表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注 发表于 2014-6-11 09:56:11

还是花{:7_381:}

相得益彰 发表于 2014-6-12 08:35:54

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以及李少利应该有一个严肃的态度,积极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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