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公检法的作为,包括户县某些机构作为,我心里真的不敢恭维。我父亲曹志杰,1990年,因为县上某领导动用公检法而开除家父党籍厂籍,父亲多次上访,没有结果,而政府一拖在拖,虽然2005年经中级人民法院作最后判决,可户县领导对赔偿问题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渎职法律的领导,逍遥法外,如此之机构,和楼主说的几乎一致!我还是想说,政府机构的不作为,就是对法律的渎职!
无奈,引以为戒
建议楼主找律师咨询一下!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对于法律我们不懂
找相关律师咨询一下
楼主可以向上级法院、政府以及上级政法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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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续反映,直到立案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