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乡“论” 发表于 2010-10-19 18:10:19

曹户儒 发表于 2010-10-19 19:05:19

户县公检法的作为,包括户县某些机构作为,我心里真的不敢恭维。我父亲曹志杰,1990年,因为县上某领导动用公检法而开除家父党籍厂籍,父亲多次上访,没有结果,而政府一拖在拖,虽然2005年经中级人民法院作最后判决,可户县领导对赔偿问题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渎职法律的领导,逍遥法外,如此之机构,和楼主说的几乎一致!我还是想说,政府机构的不作为,就是对法律的渎职!

快乐佳佳 发表于 2010-10-19 19:28:45

无奈,引以为戒

长安18子 发表于 2010-10-19 20:29:01

建议楼主找律师咨询一下!

大禹乡友 发表于 2010-10-19 20:32:34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肖木飞 发表于 2010-10-19 20:55:56

对于法律我们不懂

冰雪之巅 发表于 2010-10-19 21:13:21

找相关律师咨询一下

雨来 发表于 2010-10-20 09:55:02

楼主可以向上级法院、政府以及上级政法主管部门反映。

君子兰 发表于 2010-10-20 10:11:34

? ? ?????????
!!!!!!!!!!

小公民 发表于 2010-10-20 11:38:59

继续反映,直到立案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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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户县法院“不为民做主"50天既不立案,也不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