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发表于 2014-6-6 10:18:57
{:7_359:}
奋斗终身
发表于 2014-6-7 00:29:39
老王你的证据不行啊
肖剑
发表于 2014-6-8 09:54:26
我看不是老者的证据不行,而是余下信用社有户县信用联社作后台!
广东哈里
发表于 2014-6-12 10:13:31
肖剑 发表于 2014-6-2 23:02
余下信用社办的事蠢,但是人很精,求个人实惠,违法事巧办,国家损失无所谓,工资照领。国家养了这些吃里扒 ...
应将这些人渣依法惩处!
王建民
发表于 2014-6-16 20:59:38
余下信用社和刘恒道勾搭事专题再报!
肖剑
发表于 2014-6-24 20:09:50
余下信用社和刘恒道还有什么勾搭???
王建民
发表于 2014-7-6 07:21:37
余下信用社脸登的真平?就是不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