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幸福撒在路上 发表于 2014-3-8 17:18:19

王建民 发表于 2014-3-8 1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出租车跨区经营属管理条例约束范畴。并非举报主题。举报关键是揭露执法者收取三十辆车保护费这一严重 ...

你是王建民?你凭啥说你是王建民?{:5_340:}{:5_336:}

蓝紫冰枫 发表于 2014-3-8 18:02:37

“将幸福撒在路上”你的网络知识太差!

王建民 发表于 2014-3-8 21:22:50

      "将幸福撒在路上"网友,本人立不改名,坐不换姓,网上实名注册。请问网友实名如何称呼?

兰花草 发表于 2014-3-9 00:11:14

谁有出租车,说说看.

自生自灭 发表于 2014-3-9 07:56:55

你忽悠!你那个单位,月薪多少,拼座上下班!吹牛要有点印花,牛皮吹过了!!

将幸福撒在路上 发表于 2014-3-9 09:19:27

王建民 发表于 2014-3-8 21:22
"将幸福撒在路上"网友,本人立不改名,坐不换姓,网上实名注册。请问网友实名如何称呼?

我所认识的王建民,是一个替人免费打官司,用证据和事实到处声张正义,维护法律权威的正义之士,绝不是一个无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信口雌黄,补风捉影之人。

lucasoyc 发表于 2014-3-28 13:58:02

你不是一个打工仔,是一个吹牛不打草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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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出租车拼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