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陕全国政协委员巩富文建议:改革私家车年检制度
最近,一条“建议取消车辆年检”的微博受到热捧。不少人认为,车检有时就是“交钱走过场”。对此,全国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也给予高度关注。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对私家车年检制度非常关注。他认为现行的车检制度已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应进行改革。 为何要改? 车检制度已流于形式还导致腐败现象 巩富文认为,对机动车特别是营运性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验确有必要,但现行的私家车安全检验流于形式,并未达到制度设置的目的。 “私家车年检中腐败现象严重,滋生了‘黑中介’、‘车托’,他们与检验部门工作人员勾结,通过向车主收取额外费用,使不合格车辆也能通过检验,更有甚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检验部门故意设置障碍,迫使合格车辆也只能经过‘中介’才能通过检验,这使车辆安全检验失去了意义。” 怎样改革? 检车部门只出具报告车主自选修车点 巩富文建议: 1.改变当前私家车强制检测制度。借鉴法国做法,对中小型、微型非营运汽车的检测按照五年内(包括五年)免检,五年后每三年检测一次,并且检车部门只负责出具检测报告,由车主自行选择修车地点,修理完成后,提交合格报告存单即可。 2.扩大中小型、微型汽车检测资质单位的范围,推动汽车检测市场化。借鉴德国做法,将车辆检测的实际任务委托给更多的具有检测资质的个人或机构,负有车辆检测责任的个人或者单位,应当对检测合格的车辆负有一定安全责任。这样,既节省了车主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又能遏制“黑中介”、“车托”。 3.加强政府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个人或者机构实施全面的监督检查。 4.检测标准和实测数据要透明。汽车检测单位应在网站及机动车检验站大厅公布年检合格与否的标准,实测数据也应及时告知车主。 5.对担保交钱就能过的黑中介要严加惩处,对里应外合的机动车监测站人员及交警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报特派北京记者任娇 车主观点 车检时为啥看不到过程 李师傅是西安城南一公司车队工作人员,他负责该公司几十辆车的年审工作已有4年多时间。 “现在的年审有时候沦为一种形式,甚至变成一些人揽财的方法。”李师傅说,车辆审验时除车辆外检(如是否改装、发动机号与行驶证上的号是否一致)由交警部门执行外,上仪器检测的项目(如尾气排放是否达标、制动情况、灯光等),都由专门的检测机构检测。在检测过程中,车主看不到具体检测过程,最后能看到的就是一张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报告显示不合格就得去修车,但有时候不去修车而是给检测机构花点钱,第二次检测时就能顺利通过。这种人为控制的检测,失去了车辆年检的真正意义。”车管部门
不能因管理问题否认车检 “年检制度是从源头上对车辆的安全把关。”西安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一位内部人士说,“通过年检,可以督促车主保养车辆。” 他不否认存在找车托的情况,这一方面是因为一些车主不愿意自己实际检测体验一下,听别人说要找车托,总觉得不找过不了。其实车辆年检能否合格,不是某个人说了算,而是电脑说了算。一些车主不清楚状况,又人云亦云,给了车托可乘之机。“管理方面可以加强和改进,不能因为管理的问题,就否认年检制度的必要性。”本报特派北京记者杜鹃 相关建议 结合行驶公里数确定是否该年检 全国人大代表、西北大学副校长高岭:对于家用车来说,每家的使用频率不一样,一般也不会满载,使用程度不同,都按年限划分不如结合行驶公里数决定该不该年检。但对于营运车辆、大型工程车辆等,应当加强检验,因为这些车一旦出事,影响面巨大。本报特派北京记者杜鹃 取消7座以下私家车年检 全国政协委员施杰:建议取消7座以下私家车的年检。机动车都是经过严格的出厂检验以后才流入市场的,且大多数私家车车主都会考虑自身及家人朋友的安全,常做汽车保养。此外,建议将7座以下私家车每五年或每五万公里需对其影响尾气排放的部件进行清洗或更换,纳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中。综合 车检规定 机动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中小型、微型非营运汽车6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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