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案件公安和法院说法不一 司法公正遭质疑
一件判决3年多的案件最近再次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这事就发生在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2009年9月1日,府谷县新民镇祥荣煤矿发生一起斗殴致人死亡的恶性刑事案件,而在被告人杨宏涉嫌故意伤害案件的调查审理中,府谷公安提供的证据和法院认定的事实相互“打架”,同一案情却有两种不同的说法。网友:司法公正遭质疑日前,有网友发帖称,“2009年9月1日,府谷县新民镇祥荣煤矿发生一起斗殴致人死亡的恶性刑事案件。10月14日,犯罪嫌疑人杨宏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0年11月,在取得被害人家属完全谅解后,府谷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被告人杨宏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然而,杨宏在关押了一年多后,竟被获准监外执行。”发帖人质疑,祥荣煤矿法人杨保明等人参与了斗殴事件,为何未受处理?犯罪嫌疑人杨宏的量刑是否适当?其监外执行的条件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此外,在是否防卫过当一事上,真正的事实又是什么?“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并给公众一个合理准确的答复。”该发帖人冀望说。为了解事件真相,人民网记者对此事件进行了调查。调查:记者采访遭推诿为了调查事情的真相,人民网记者多次联系府谷县公安局采访,均被种种理由拒绝。2月19日,人民网记者赶赴榆林进行调查。在榆林市政法委的协调下,几经周折,联系到府谷县政法委副书记杨保保,在杨保保副书记的带领下,记者来到该县刑侦大队大队长王起的办公室。府谷县刑侦大队大队长王起在征得府谷县政法委杨副书记同意后,将已经准备好的三份材料提供给了记者,三份材料分别为:《府谷县公安局关于祥荣煤矿发生故意伤害一案的情况说明》、《关于罪犯杨宏因病监狱暂不收监请求其监外执行的建议》、《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案件细节:防卫情节引争议法院称属于防卫过当《府谷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称,“被告人杨宏对被害人蒋富容的伤害行为是为制止蒋对杨千明(杨宏之兄,编者注)的不法侵害行为继续进行,不得已而采取的行为,其行为具有防卫性。但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防卫过当,理应负刑事责任。”被告人辩护律师称属于正当防卫对此,被告人杨宏的辩护人认为,杨宏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没有防卫过当。这是因为,“一,本案的起因是以蒋富容为首的不法侵害者寻衅滋事所引起的,且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二、不法侵害是真实的且正在进行的。三、被告人实施的是正当防卫,主观上具有防卫意识。四、被告人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府谷县公安局和法院案情表述有分歧被告人杨宏是否防卫过当?这还得从事发现场说起。关于被告人杨宏的防卫经过,2009年11月,府谷县公安局在给当地一家媒体的《情况说明》中称,“当时正在煤矿办公室里睡觉的杨宏听到外面有嘈杂声,出门一看,见哥哥杨千明头部受伤出血,于是就在办公室对面的废铁堆内捡起一根长约2米的废锚杆,走到当时站在院子里的蒋富容面前,在蒋的头部左侧打了一锚杆,致蒋富容当场受伤倒地(蒋富容后在府谷县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市局法医对死体检验,死者蒋富容系左颞顶部受钝性物体打击致重度颅脑损伤继发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关于这一细节,《府谷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称,“正在一楼四号办公室睡觉的被告人杨宏听到二楼有吵闹声就从房子里出来……看到蒋富容手持1根2尺长的黑木棒和他人正在打杨千明,杨千明受伤后头上流着血跑到外面,蒋富容还在追杨千明,追到厨房附近又在打杨千明。”府谷县公安局称蒋富容“站在院子里”,府谷县法院说蒋富容“追打杨千明”。到底哪一说法准确?在《府谷县公安局关于祥荣煤矿发生故意伤害一案的情况说明》中,该局依然保留2009年的说法,称“蒋富容是‘站在院子里’”。榆林政法委书记:案件如果存在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在采访中,榆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春桥告诉记者,如果杨宏案件确实像网友说的那样存在问题,将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中央政法工作会议1月7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强调,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习近平指出,政法战线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的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将从今年3月起将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视发现各类问题并依法予以纠正,依法查处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对于该案件的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人民网陕西频道新闻调查部) 怎么又一起司法部门不作为事件呢?先是户县法院余下法庭,现在是榆林市府谷县法院和公安局。看来司法部门需要整治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