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得益彰 发表于 2014-3-3 01:24:28

蒲城尧山中学乱收自行车保管费 去年就曾被查

编前语:早在2013年秋季开学时,渭南市蒲城县尧山中学就因多收学生自行车保管费一事被网友曝料后,陕西省教育厅对此事高度重视,责成渭南市教育局督办,及时退还了多收的费用,对尧山中学提出严厉批评,并对管理学校自行车棚的办公室和总务处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处理。然而,蒲城县尧山中学并没有把教育厅的处理意见当回事。2014年春季开学时,自行车收费的乱象又故伎重演,15元的收费标准,却最高收到了70元。
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渭南讯(记者 刘增璋 崔瑞雪)连日来本报不断接到来自蒲城县的投诉,言称蒲城县尧山中学在春季开学时,向骑自行车的学生进行了加码收费,乱收费金额超出物价局核定标准几倍,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学生及家长纷纷指责学校这种违规行为。为此记者专程前往该地进行调查采访。2月25日8点20分左右,记者在蒲城县尧山中学院内看到,偌大的一个自行车棚内整齐的停放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赛车。几名因没有老师上课而溜出教室的高一学生,面对记者关于学校自行车收费一事的提问,纷纷表示出对学校做法的不满。一位姓李的学生讲:“上学期学校就多收了45元钱的自行车保管费,后来教育局查处后,退还了多收的费用。这学期又这样多收,学生的意见都很大。”一位姓王的学生讲“从开学到现在,我们给学校反映了很多次,学校根本不理,我们学生有什么办法呀!再说了管理车棚的都是学校老师的亲戚,肯定有利益关系。”另一位姓李的同学讲:“开学时学校的收费公示栏上明明写着自行车保管费是15元,但是收费时却要我们交15元到25元不等的费用。每辆电动自行车、赛车则收60元,有的同学不愿意交,就被迫把车辆露天放着。”一位姓孙的学生讲:“昨天放学我看见那管理员还挡住学生车子,不交钱还不让走,那个娃最后交了25元自行车费,贴条后才让走了。”8时55分,记者从一位高二(11)班赵姓学生那了解到:学校在向学生收取自行车保管费后不开票据,只是贴条,贴了条的证明已经交费,如今大多数同学都迫于压力交了保管费,仍有一部分还没有交,至于骑电动车、赛车的学生要交取60元,学校表示如果学生觉得高可以改骑自行车。许多学生都表示大家都愿意交15元的合理收费,但是对于自行车以外的车辆多收45元,都不能接受。省物价局规定学校自行车收费标准收取15元/学期,为何尧山中学坐地起价?学校向骑电动自行车、赛车的学生收取60元/学期依据的什么标准?高三、高四学生70元的车辆管理费又如何解释?带着诸多问题,记者见到了蒲城县尧山中学屈副书记,针对记者提出的学校自行车多收费一事,他解释说:“自行车保管费是一直收的,去年收60元,是之前没有和学生协商,学生闹事,最后给骑电动车的退了45元。今年学校自行车保管处规定的价格是提前给学校打了招呼的,如果学生存在疑问可以去协商解决。15元是标准收费,自行车保管处相当于责任承包,他们收的费不给学校交,他们是向骑电动自行车、赛车的学生收60元,都是采取愿意交费并签订自愿缴费协议,愿意存放的就交钱并开票,不交钱的可以把车子放在车棚外。至于多出的收费是因为电动车、赛车比一般自行车贵,如果丢失的话,赔偿比较大,这多收费也合理,就相当于给不同车挂牌,规格不一样。另外,有的年级周六补课,存放的时间多就相对多收了一点,每生加收10元。至于电动车多收了45元,也确实有点多。”对于学校收取自行车管理费是否签协议、开据正式票据时,屈副书记讲:“自行车管理收费时都和学生签有协议,也开了票,但不是正式票据,是收款收据。”在记者要求看一下学校和学生签订的协议时。屈副书记在同自行车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后,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签协议书,学生交钱后也没有开票据,只是给学生的自行车进行贴条证明已缴费,随后让他们给学生把票据补上,把补签的协议传真给你们。”学校车棚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一个学生都有享受和使用的权利。然而,蒲城县尧山中学这种行为无疑是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面对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蒲城县尧山中学却肆意篡改,加码收费,所收费用却使用收款收据,严重违反了管理条例的要求,也违反了财务制度。那么,这些收款收据收取来的费用将如何进账?蒲城县尧山中学又将怎么进行处理这笔费用?负责收费管理的蒲城县物价部门是怎么进行开学收费大检查的?希望蒲城县相关部门能认真查处尧山中学的这种乱收费行为,是否能给学生及家长一个合理的答复!本报将继续关注!(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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