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记忆 发表于 2014-2-10 00:10:05

贺桔子应该属于知识缺乏干的此事,不是有意的。

大鹏展翅 发表于 2014-2-10 01:00:36

看了LZ的帖子,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

沫沫期待 发表于 2014-2-10 07:12:21

贺桔子,你快速认罪、道歉是唯一的出路。

相得益彰 发表于 2014-2-10 12:04:31

      贺桔子呀!贺桔子!你要仔细想一想。你的罪行绝对比周老虎大的多,你那个“通讯员贺虎兵”周老虎做不到吧?没有吹那么大吧?再则你造成的经济损失敢算吗?周老虎没有吧?

最喜欢吃鱼 发表于 2014-2-10 20:05:41

佩服楼主!

亦稼亦穑 发表于 2014-2-11 09:11:00

不知道纪检部门看到这个帖子没有,还是看到了,认为这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是。

金钱社会 发表于 2014-2-11 11:34:06

把贺桔子和周老虎比一下,那个大??桔子虽小,事比老虎大。

联邦科技 发表于 2014-2-11 23:47:50

{:7_368:}

快乐就好 发表于 2014-2-12 14:11:31

佩服楼主{:7_389:}

春暖花开 发表于 2014-2-12 19:07:59

{:7_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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