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户县检察院依法监督户县法院执行活动
本帖最后由 王建民 于 2014-1-15 18:05 编辑户县法院拾多年来积累执行刘恒道债务案太多,包括信用社,基金会、银行和多宗个人债务案。面对执行难的问题主要是户县法院执法腐败。执行八年无结果的案子,经网络披露后三个小时就现金兑付。赵晓军案竟然 户县法院半夜替被执行人垫钱还债?其中隐情难言?
就余下镇人民政府清收基金会债务案。2000年由户县法院依法强制清收,至今已过十三个冬去春来,而刘恒道欠余下基金会本金及利息五十多万至今案件无声无息?欠蒋村基金会拾多万也是执行无果?
户县法院总是为其解脱刘恒道无偿还能力。但是、2011年8月10日,户县法院呈报西安市中院委托陕西金达房地产评估公司,对刘恒道高雅工贸公司冷库房产作出评估价值为肆拾万零陆仟元的评估报告结论。强制执行进入到拍卖程序。关键时候户县法院执法腐败现出原形,终止拍卖,为刘恒道保住了房产。户县法院终止拍卖和无力偿还,是自己打自己嘴的说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特申请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户县法院执行活动。
申请人:王建民
2014年01月15日 {:7_389:} 户县法院执行庭、执行局太黑了,检察院不监督不行啊! 户县检察院要是能监督,这些贪赃枉法的法官可能会收敛一些。 户县检察院早就该监督了,无人监督这些法官太猖狂了。 监察一下户县法院执行庭的腐败就能收敛一些,这些年来户县检察院监督不力啊! 这个刘恒道神通广大啊,把法院的这伙腐败分子买通了。 有钱买的鬼推磨 支持楼主 惩治腐败之风赶快刮进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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