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你的路 发表于 2014-1-15 09:36:16

对1月11日反映“大王派出所副所长”相关问题帖子的补充

      1、对于在1月11日户县人民网发布的“户县公安局大王派出所XXX副所长....”的帖子后,大王派出所副所长石晓力同志及相关民警同志高度重视,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锁定,案件正在侦办的关键时段,困扰受害人家及家属长达5年的侵害事件可能即将得到一个解决。我代表受害人及家属和长期关注此事的兆伦村村民对你们对于此案这几天来不懈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2、 若能使得逍遥法外长达5年的凶手绳之以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害人及其家属也在次承诺:① 努力消除因之前的“行政不作为”帖子对大王派出所及副所长XXX同志的负面影响,② 赠送锦旗一面,表达对石晓力副所长、相关民警和大王派出所的深深感谢之情。
       最后再次感谢大王镇派出所副所长石晓力同志和参与侦办此案的公安民警同志这几天来不懈的努力!受害人及家属和长期关注此事的各位村民五年来始终坚信:触犯法律;危害公共治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蔑视法律;挑战人民公安的犯罪分子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相得益彰 发表于 2014-1-15 12:48:13

好啊!发帖起了作用了。

海纳 发表于 2014-1-15 14:01:53

{:7_390:}{:7_390:}

老田 发表于 2014-1-15 16:06:22

{:7_389:}{:7_389:}

里拉的海鸥 发表于 2014-1-15 16:18:55

惩恶扬善,坚持正义。

关注 发表于 2014-1-15 16:34:00

户县人民网厉害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4-1-15 20:06:58

给派出送了锦旗,更能说明他们因为人民网的批露之后所采取行动的迅速,能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的好单位。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对1月11日反映“大王派出所副所长”相关问题帖子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