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云海 发表于 2014-1-8 13:56:02

户县 小学生压抬跷跷板 摔伤5岁男童

             将跷跷板一端压低后突然上抬,另一端的孩子一下摔到地上。小学生小勇的“恶作剧”导致一个5岁男童锁骨骨折。近日,经户县法院调解,最终了结了这起纠纷。

    去年10月,户县庞光镇5岁男童小杰(化名)作为原告向户县法院提起诉讼,称同年4月8日下午,他与其他几个同龄的孩子玩跷跷板时,同村不满10岁的小学四年级学生小勇(化名)过来,将跷跷板一端压低后突然上抬,致使坐在跷跷板另一端的他摔伤,锁骨骨折。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等1.2万元,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待伤残等级评定后另行计算。

    余下法庭传唤双方法定代理人到庭,小杰的父亲想到被告家人仅给付了500元便再不理会,满腹怨气。小勇家人则称,小杰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义务,而小杰受伤后,数次到外地治疗,也产生了不必要的费用,请求驳回诉讼请求。双方各持己见,争执不下,几次调解无效。

    副庭长贺小波了解到原、被告双方不仅是同村,而且还有亲戚关系,出事前关系还算和睦,于是从亲情关系入手,分别给双方做工作,告诉原告监护人其疏于监管,且让被告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赔偿,也可以小惩大诫。之后又让被告的父亲换位思考。

    最终,两家人握手言和,达成了被告再赔偿原告1300元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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