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聪明 发表于 2013-11-28 12:31:09

安东街小学一教师校外有偿补课 给予记过处分

近日有网友通过微博反映,西安市碑林区安东街小学一名班主任组织本班部分学生在校外有偿补课。昨日,省教育厅在官方网站就此事回应,相关教育管理部门已经给予该教师记过处分并扣除部分绩效工资,同时,对该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接到投诉后,西安市教育局依照省教育厅的交办意见,责成碑林区教育局对此事进行核查处理,经碑林区教育局调查,该教师现任安东街小学三年级某班班主任和语文教师,11月4日因身体不适持医院证明请病假至今。该教师私自组织本班部分学生在校外举办有偿作文辅导班。甚至在休病假期间,仍在外私自组织学生有偿辅导。根据调查情况,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决定:给予该教师记过处分;自受处分当月起扣发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至2014年12月;扣除其2014年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的50%;责令其立即停止校外补课,并将所收取款项如数退还家长;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出深刻检查。同时,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对学校实行目标考评“一票否决”,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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