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领会错了政策,还是制度确实可恶。求真相。
今天,学校传达上级精神,说要全体老师都参加县上的公需课培训,报名费和教材费加在一起是160多元。而且还说,从2012开始,凡是想晋升职称的老师要连着参加培训才能晋升职称。也说是说,如果一位老师在三十岁评上了中一,如果要想评中高,就要从三十岁起一直每年交160元,直到评上中高。而实际上,学校每年能晋升职称的名额是少之又少,中级高级加在一起也就是三四个。三十岁升中一,到中高,估计还得十年左右。这也就意味着这十年,每年都 要去参加县上的培训。否则,就不要想着升职称了。
另外,县上的公需课培训如果是全员参与的话,大家都去培训了。谁在学校上课呢?
这政策是传达错了,还是确实这样。求真相。
补充内容 (2013-10-14 18:44):
据说这是人社局的规定,牵涉的不只是教育一家,卫生等也在其中。 我越听越糊涂。这个上级是谁?哪里收培训费?“县上”是县委?县政府?教育局?......?这个制度是谁定的? {:7_368:}糊涂中…… 楼主想说什么,楼主非常明白,大家不明白。 有待思考 {:5_332:} 佩服楼主! 据说这个上级部门是人社局。凡是要通过专业技术晋升职称的,各行各业都去参加公需课培训的。 {:5_332:} 牛头马面 发表于 2013-10-13 08: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据说这个上级部门是人社局。凡是要通过专业技术晋升职称的,各行各业都去参加公需课培训的。
谁怎么也猜不到人社局去!投诉应该是一次投诉一个部门,多了等于没有投诉(一个帖子投诉两个部门就等于没有投诉)。投诉帖子的题目一定要把要投诉的单位、人以及事提出来。把事说明白,不说明白就像这个帖子,绝对不会有人去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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