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城区各路段精细化管理标准的问题
关于县城区各路段精细化管理标准的问题在2、管理标准中有一句为“无擅自在人行道设置机动车停放点和随意停放行为;”的解释。那么试问一下,关于地税局、农行门口、城关派出所等诸多正街机关单位商铺门外占用人行道停车是否是用于此管理标准?
前次,某电视台还报道了城关派出所的占道停车问题,可是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处理,而其附近商铺也是照样学样,在门外乱停乱放,这一行为,又是否是城管放纵的过失呢?
这位网友朋友你好:
针对你所提出的地税局、农行门口、城关派出所等机关单位门外存在的占用人行道停车问题,根据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人行道占道停车问题确实属于城管部门管理范围,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上级部门并未将此项工作交由户县城管执法大队处理,因此此项工作一直未能开展。但是,我相信在上级部门的协调努力下,这个问题会很快得到解决。
一旦我县擅自占用人行道停车问题交由户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我单位一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敬请期待。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这位网友你好:
非常感谢你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所指出的地税局、农行门口、城关派出所等机关单位占用人行道停车问题,根据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应属于城管部门管理范围,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上级部门并未将此项工作交由户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因此此项工作一直无法正常开展。但是,相信在上级部门的努力和协调下,这项工作很快会交由户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
一旦此项工作正式交由户县城管执法大队负责,我单位一定会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管理,敬请期待!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关注与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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