孺子牛 发表于 2013-9-30 15:23:03

陕西拟规定各机关禁止接受企业和个人捐赠车辆

即日起至10月22日,《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意见稿指出,各机关应当依照国家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在采购货物方面,各机关应当采购经济适用的货物,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各机关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应当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意见稿明确,各机关应严格按照编制和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车。不得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车辆。公务用车的配备、更新,一律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采购,各单位不得自行购置。
       此外,各机关应当加强会议管理,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充分利用机关内部场所和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会议活动现场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铺设迎宾地毯、不制作背景板。
       西安晚报-西安新闻网

赵光辉 发表于 2013-9-30 21:16:44

{:7_390:}

砸炮专家 发表于 2013-9-30 21:34:11

{:5_273:}

赵光辉 发表于 2013-9-30 23:26:45

元芳,你怎么看?

maahp 发表于 2013-10-1 10:24:39

老百姓的实惠是很有限的。

关注 发表于 2013-10-2 12:41:23

{:7_381:}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陕西拟规定各机关禁止接受企业和个人捐赠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