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判 发表于 2013-9-30 01:33:30

民警张新堂为龚爱爱联系办户口 获有期徒刑1年

9月29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公开宣判。
       靖边县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张新堂身为公安干警,受他人指使,在山西积极活动为被告人龚爱爱办理假户籍,严重扰乱了国家户籍管理秩序,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据此判处张新堂有期徒刑1年。
      宣判后,被告人张新堂当庭表示上诉。(人民网西安)

maahp 发表于 2013-9-30 09: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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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发表于 2013-9-30 09:37:56

{:7_360:}判刑后还能当警察吗

贪官 发表于 2013-9-30 11: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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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宁 发表于 2013-9-30 17: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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