掲开户县出租车行业的黑幕、 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从合同欺诈,看管理腐败恶毒手段户县2005年发展200辆奥拓出租车营运业务。隨着市场营运模式,出租车公司与经营户之间签订,出租车产权与经营责任合同。第一条约定车辆所有权和经营权属乙方,即经营者。並且乙方有权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第三条约定甲方,即公司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负责为乙方办理购车、报户、挂车牌及出租车营运手续和车损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按月收取管理服务费200元。
该合同确定了乙方车辆财产和经营权的合法权利。确定了甲方服务责任范围及收费权利。是一份合情合理,公平公正的合同。
第二份合同露出管理腐败狰狞面目和侵权强霸鄙劣手段。
2009年6月按照合同约定,由甲方负责办理购车业务,由乙方负责支付费用100720元购回新车。再由车主交纳64800元领取六年时效经营权证书,自2010年元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由于第一份合同期满时间是2009年12月31日。双方管理服务合同需要延续。于2010年元月1日由公司方颂布出新合同,强制条款暴露出可怕的狰狞面目和吃人喝血的恶毒黑心。把原名出租车产权与经营责任合同,改名为出租车承包经营合同。首先无理强调车辆产权和经营权属公司方所有。这是多么无赖、蛮横、鄙劣的条款!!!公司不花一分钱,只用一句话就把他人几千万财产非法占为已有。其作法比持刀抡劫更恶劣. 发帖人:王建民
2013年8月17日
膜拜神贴,后面的请保持队形~ {:5_332:} 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看了LZ的帖子,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 {:7_368:} {:7_389:}{:7_381:}看了LZ的帖子,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 我们都信吗 {:7_368:} {:7_368:}娃是好娃,只是社会把娃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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