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民 发表于 2013-8-13 12:48:15

庞光镇政府必须承担恢复种植条件的责任

庞光镇政府必须承担恢复种植条件的责任
  今天上午庞光镇新阳坡村一组村民举着横幅大字向镇政府请愿,并向户县国土局和户县政府信访局呈送书面材料。要求恢复种植条件。  庞光镇政府双扶砖厂,于1993年停止企业年检,营业执照吊销。2000年后国土资源局先后下发停止土地违法通知书和强制执行申请书。于2007年3月20日户县国土资源局,县政国土发18号文件,依据土地法律对双扶砖厂非法占用新阳坡村耕地罪对该砖厂厂长刑事拘留。并将案件处理结果呈报西安市国土局。  但该厂无视国法继续生产,非法取土,破坏耕地。于2011年9月15日户县人民政府动用大型机械将砖窑强制挖除。可是现在的破坏后果太严重了,非法占地面积扩大到60多亩,坡地挖成直面高度30多米。耕地遭到严重破坏,无法种植。庞光镇政府应依法承担恢复耕地种植条件的责任。  附请愿照片发贴人:王建民2013年8月13日星期二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3-8-13 12: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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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发表于 2013-8-13 15:29:58

可怜的新阳坡人民呀

通宝满意 发表于 2013-8-13 17: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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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言 发表于 2013-8-13 17: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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詠卟放棄 发表于 2013-8-13 21: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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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猜不透 发表于 2013-8-13 23: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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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ahp 发表于 2013-8-14 0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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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堂人 发表于 2013-8-14 15: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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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公平 发表于 2013-8-14 15: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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