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 发表于 2013-8-5 07:32:12

户县人民检察院不公道,执法单位也许可以那样吧

云南白 发表于 2013-8-5 07:37:40

户县人民检察院应给劳动者一个正确的答复,劳动者也有人权

通宝满意 发表于 2013-8-5 07:40:58

按楼主叙述,10年了,他辞不了你。

云南白 发表于 2013-8-5 07:44:32

户县人民检察院对你不公道 ,你找政府呀

飘落的枫叶 发表于 2013-8-5 08: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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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永智 发表于 2013-8-5 08:39:45

本帖最后由 戴永智 于 2013-8-5 08:56 编辑

       户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执法机关,不能光执法履行指控、预防犯罪的职责,更应该带头遵守民事法律、法规。检察院的民行科就是专门监督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的,如果自己都不按《劳动法》执行,何以用职权监督公安和人民法院的执法行为呢?假若其他事业、企业单位都校仿检察院的做法,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户县将无法执行。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3-8-5 08:41:36

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若是能够 发表于 2013-8-5 08:47:54

户县人民检察院应该正面回复!

西河 发表于 2013-8-5 09: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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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qv 发表于 2013-8-5 09:16:27

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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