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
发表于 2013-8-5 07:32:12
户县人民检察院不公道,执法单位也许可以那样吧
云南白
发表于 2013-8-5 07:37:40
户县人民检察院应给劳动者一个正确的答复,劳动者也有人权
通宝满意
发表于 2013-8-5 07:40:58
按楼主叙述,10年了,他辞不了你。
云南白
发表于 2013-8-5 07:44:32
户县人民检察院对你不公道 ,你找政府呀
飘落的枫叶
发表于 2013-8-5 08:03:49
{:7_367:}
戴永智
发表于 2013-8-5 08:39:45
本帖最后由 戴永智 于 2013-8-5 08:56 编辑
户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执法机关,不能光执法履行指控、预防犯罪的职责,更应该带头遵守民事法律、法规。检察院的民行科就是专门监督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的,如果自己都不按《劳动法》执行,何以用职权监督公安和人民法院的执法行为呢?假若其他事业、企业单位都校仿检察院的做法,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户县将无法执行。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3-8-5 08:41:36
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若是能够
发表于 2013-8-5 08:47:54
户县人民检察院应该正面回复!
西河
发表于 2013-8-5 09:08:41
{:7_368:}
weiqv
发表于 2013-8-5 09:16:27
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