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公安局执法出怪招,破坏耕地案越管越破坏
户县国土资源局2007年,县政国土发18号文件,查处庞光镇新阳双扶砖厂,非法占用该村坡地29、85亩。挖坡取土造成土坡直面七米高坎。即于3月20日作出县国土字10号土地犯罪案件移送书,对行为人施幼悌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並上报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我于2013年7月19日和7月31日,两次在户县人民网,披露户县法院未依法办案。经户县法院主要领导8月1日作出答复,本案行为人已构成刑事犯罪,故未作行政处罚。
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于2007年4月17日户县公安局对,犯罪行为人施幼悌,作出取保候审决定。施本人因砖厂非法取土破坏耕地而违犯刑法。户县公安局对人身依法拘留,而对违法取土行为纵容。砖厂生产照常,破坏耕地行为继续。从取保候审至今,案件无声无息。自从户县公安局受理这宗土地违法案件后,不但沒有制止违法取土,返而扩大取土规模。直至2011年9月15日,户县政府强制挖除制止。延续五年非法取土,致使2007年时,坡地直面土坎高度七米,现挖到三十米高坎。原来违法占地30亩,现在违法占地60多亩。
不可思议的是,户县公安局处理这宗违法案件,没有下文?而且越处理越破坏?行为人再犯罪基础上继续犯罪。到底是施幼悌胆大妄为,为了争钱不惜犯法呢?还是户县公安局有强硬后台在撑腰保护?
在此,我要求户县公安局对这宗土地违法案,至今沒有处理结论,说出原因。
请求户县政府追查本案结果,更要追究户县公安局,涉嫌渎职人员责任。
发帖人:王建民
2013年8月1日
哎呀!户县公安局怎么能这样做呢! 户县公安局不能回应网民呼声,确实不理智。 户县公安局应给一个公开的答复! 户县公安局你要向户县法院学习,人家都可以找人面谈,你们也应该可以。 {:7_367:}{:7_368:} {:soso_e109:} {:7_368:} 户县公安局就是应该向户县法院学习 户县公安局没有学习群众路线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