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未婚生子拒抚养 户县法官寓教于调化纠纷
未婚先孕,90后小夫妻草草举办了结婚仪式,生下孩子后双方都拒绝抚养。7月22日,陕西省户县法院大王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同居期间子女抚养纠纷案件。同为92年生的小雷和小丽经人介绍相识后,两人很快坠入爱河。2011年6月小丽突然怀孕,由于两人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办法办理结婚登记,后在家人的安排下于2011年9月按照农村习俗办理了婚礼。2012年3月女儿茜茜出生,孩子的出生并没有给年轻的父母带来欢乐,反而让父母感受到抚养孩子的压力。为此,小丽和小雷经常吵架,2012年底小丽就回到娘家,而孩子一直是婆婆在照顾。2013年6月,小雷诉至法院要求将孩子交给小丽抚养。
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小雷和小丽都没有正式工作,两人收入也都不稳定,之所以双方都不愿意去抚养孩子就是觉得经济压力太大,养不起孩子。7月20日,办案法官先对小雷和小丽的父母进行教育,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对孩子的管教疏忽才导致了今天的局面。同时,办案法官还对小雷和小丽进行法制教育,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并不会因子女是非婚生而免除。让双方意识到自己必须为当时不成熟的行为付出代价。在办案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说服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约定孩子由小丽抚养,小雷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可以独立生活。(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7_389:} {:7_367:} {:7_390:}{:7_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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