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城管打死人”说起
博文由头网闻记者阮占江:“湖南临武县莲塘村瓜农两口子在县城文昌路桥头卖西瓜,丈夫被临武城管暴力执法打死,老婆被打住院。”7月17日上午,有网友发出了一则标题为《湖南临武城管暴力执法打死瓜农严惩“匪徒”凶手》的微博,该微博还贴出了现场城管遗留的工作证和死者家属向临武县城管讨说法的照片。由于帖子图文并茂,场面血腥,该微博很快就被网友大量转载,迅速成为热帖,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
抛开事件前因后果、过程细节调查不说,目前,事实是城管打死了人。没错吧!剥夺别人生命,就是违法、就是犯罪。至于具体是用秤砣,还是铁棍,我觉得不重要,重要的是严惩凶手。
先说说“城管”是个什么玩意儿? 一、针对越来越多来城找生活的外来人口,随地摆摊,随地丢垃圾并且某些摊点还有火灾隐患,国家特别成立了城市综合管理局,大家都知道,如果一个地方任由小摊贩自由设摊点,第一,不能保证卫生达标,(尽管很多大饭店也不达标,但起码人家员工还去体检下吧),第二,很多小摊贩比如炒饭炒菜的,在凌晨三点左右离开后,留下满地的油污和垃圾,真的让人看了反胃。早上总是一片狼藉,50米外干净清爽,但这里塑料袋,菜渣,泡沫饭盒,烧烤吃剩下地竹签,火腿肠割剩的塑料包装皮,柚子皮,桔子皮,烟蒂,还有鸡蛋壳,油污。还有的靠近房屋,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城市税务的缴纳,众所周知,税务的大部分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比如基建,比如社保等等。但是让小商贩进入菜市场,也是地方政府敛财的一个方式(说的好听点,是为了城市和谐)举个例子:一车大白菜,10000斤,在山东收购价是5分钱一斤,运到苏州,假设运费是1000元,(包括油费,过路费)这个时候成本为0.15元,然后到城市菜场,老百姓买到菜篮里的价格为6毛,(去年此时为1块1,1块2,左右,最贵的时候是1块36),按这么个算法,卖大白菜的和种大白菜的都应该发财了,可是即使是白菜卖到1块1、1,菜贩子赚到的差价也不过0.2元最多了,那多出来的成本在哪里?答案是摊位费,税务。所以?国家让你进划出来的固定地点不是没有理由的。 三、国家安置一部分,退伍的,转业的或者地方不安分分子,你看,现在城管的所谓执法人员那素质,那跟黑社会有什么区别?这部分曾经活跃在当地的地头蛇,路霸,摇身一变就成了威风凌凌的城管,那么,拿他们来对付那些不懂法,不知法,不守法的小摊贩,最合适不过了,这就是“以毒攻毒”。
中国地方执法者,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常常会卷入一些公众冲突事件。--《泰晤士报》
为什么原来没有这么多事?
一是,出发点变了。
过去管理街道的是居委会大妈!胳膊上带个“执勤”的红箍,遇到危害公共利益的,不讲道德的当时就批评,说话口气也是以一种长辈的口吻悉心教育,大家都来谴责。被批评整改的对象也是邻家的后生,知错就改,一团和气。现在的城管主要是为了维护“城市发展的需要”,牺牲人民群众的利益以维护地方政府财务收入或者地方企业、大财团的利益。暴力强奸弱势民众的事情就多了。
二是,标准变了 手段变了
过去以道德为基本原则,凡是损害老百姓利益的都是反面,维护百姓利益就是正义的,正所谓邪不压正。
现在以法律为行为底线,凡是有证据的才算损害,没证据的模糊处理(抹稀泥)。实质上维护了财团的利益,百姓的利益反而不到保护。很多时候“事不行,钱摆平”是的政府机构或者管理的具体人能从财团得到好处,从百姓处得不到实惠,自然而然,“公正”的天平倾斜了。继而使得执法者“城管”变成了财团的马前卒,爪牙、打手。残忍的把铁拳打向老百姓。
三是,时候的处理助长了犯罪
事发后,大多情况政府都是冷处理,或者把责任推到“临时工”身上。降低了政府机构或者管理具体人能从财团得到好处的风险和成本,进一步助长了公务犯罪。
{:5_332:} {:7_368:} {:7_368:} “城管”是个什么玩意儿 龙亭 发表于 2013-7-19 16: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城管”是个什么玩意儿
“城管”是地方财团的马前卒,爪牙、打手。 这样的帖子跟的人少啊!!
事情太多
大家都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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