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肇事妻子亡留下5岁女儿 户县检察院做出特殊决定
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肇事者要承担刑事责任,家住西安的夏某因为超速发生车祸导致同车的妻子身亡,留下年仅5岁的女儿。面对检察院的起诉夏某的命运将会怎么样呢?今年大年除夕傍晚,家住西安北郊的夏某带着妻子驾车回西安市户县老家定舟村过年,在乡道上夏某超速驾驶,为了避让路中的土堆,小轿车撞上了路边的大树。
西安户县检察院检察官 王冰:事故造成他的妻子薛某死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夏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很快,随着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束,这起案件到了检察机关起诉环节,然而户县检察院设立在定舟村中的检查室内不断有村名反应希望能够从轻处理夏某。
村民 夏文博:从高中读书就是青梅竹马,结婚后一直关系可好,互相照顾。况且是一回老家很受人欢迎 的一对。
原来夏某夫妻二人的父母都是咸阳一化工厂的职工,夫妻两人从小就认识,感情也非常好,现在妻子去世后,留下了一个五岁多大的女儿。针对这个情况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户县检察院经研究决定对夏某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今天上午,检察官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了夏某手中。
夏某:孩子明年就上小学了,现在学习包括各方面都可以,将来把老人照顾好,把孩子抚养长大,现在就是我最大的心愿。
检方告诉记者,交通肇事属于一种过失犯罪,夏某的犯罪主观恶性程度不大,同时夏某得到了妻子父母的谅解。
西安户县检察院检察长苑伟:刑法对他的惩罚远远不如他失去亲人的痛苦,从有利于夏某女儿的成长,还有我们考虑到社会效果和法律 效果的结合,根据刑法和刑诉法的规定,我们对夏某做出不起诉决定。
{:7_389:}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5_332:} {:7_396:} {:5_332:} {:5_335:} {:7_368:} {:7_368:}{:7_368:}{:7_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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