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民土地"争夺战"
3月21日,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诸东村村民宣邦华,从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拿到了“接谈预约单”,通知其在两个月之后到最高人民法院来访接待室等候约谈。“约谈”来之不易:2010年11月,诸东村8位村民代表诉诸暨市人民政府、诸暨市暨阳街道的行政诉讼被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宣邦华和村主任陈宝良开始了向浙江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申诉之路。最近的一次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诉是在2012年5月3日,宣邦华和陈宝良一起前往。
宣邦华在等待约谈,而陈宝良于2012年10月被抓进看守所已经将近6个月。
这一切,都与土地有关。
村民集资购买“留置地”
陈宝良曾连任两届天车罗村(后来与石佛村合并为诸东村)村主任,2001年届满后卸任。
他在自己的任上为村民结余1000余万元。这位从部队转业到地方的村干部,在村里德高望重。
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的天车罗村难挡城市化脚步,该村的集体土地被征用。
要不要给子孙后代留下娶妻建房的土地?2003年,陈宝良提议每个村民出4000元钱,向国家缴纳了28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为本村买回了28.24亩土地。经过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政府批准,2005年12月1日,该地块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而这块村留置土地的使用权证、土地证办在天车罗村经济合作社名下。随着天车罗村和石佛村合并为诸东村,天车罗村经济合作社同时被注销。但是土地的权属没有发生改变,也没有过户。
随着房地产价格的不断上涨,这块留置用地成了香饽饽。
怎样利用这块留置用地,是天车罗村每一个村民的利益之所在,他们高度关注。而同样关注的还有合并之后的诸东村村委、暨阳街道和一些开发商。
2007年7月18日,合并后的村两委在村支书孙国强的主持下召开了会议,讨论保留用地的开发利用。村两委会决定:以合资、合股招商引资、长期租赁等方式和投资者平等互惠、共建共享,以分配房屋面积和部分以现金抵补的办法共同建造。招商权委托给了暨阳街道招商办。
“定下的合作原则也无可非议。”村民陈某说,这次会议到会11人,没有表决签字,这并不是一个有约束力的会议,土地的真正处置权是天车罗村的“村民会议”,应当由全体村民投票决定。而在7月20日,诸东村两委会及“诸东村经济合作社”三方盖章形成了一份《报告》,要求委托暨阳街道招商办向社会招商。
2007年7月27日,在暨阳街道办城东管理处组织下,进行了“公开竞标”合作开发,当地东伟集团以508余万元中标。参与投标的几家给出的标的分别是502万、504万、506万、508万。
村民认为这是私下串标,他们认为土地价格被刻意压低,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抗议声中,城东管理处书记翁国灿以东伟集团无开发实力为由,将开发权转让给诸暨市广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置业),该公司负责人翁富明是翁国灿的堂兄。
2007年8月5日,诸暨市广发置业与诸东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按照规划建造24000平方米的房屋,村民可以分得其中的30%。在广发置业支付给村民508万元后,即可获取剩余70%的房产。
“就是这么一个不平等协议,为广发置业侵吞我们的土地埋下祸根。”村民宣某说。
地产商的魔法游戏
2007年7月27日的竞拍在诸暨市国土局的干预下被取消。
2007年12月13日,诸东村两委会10人参加的会议决定,将28.24亩土地中的12亩交由国土局公开挂牌出让,其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广发置业承担。
12月14日,以诸东村经济合作社名义出具的一份委托书被递交至暨阳街道办,由暨阳街道办委托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地块中的“住宅用地、综合楼中的部分商住用地”。同时,以诸东村经济合作社名义发出的一份“退地申请”被递交到诸暨市国土资源局。
12月18日,广发置业又与诸东村经济合作社签订补充协议,协议约定,无论由谁摘牌取得该块土地,所得地款全部归广发置业所有。
2008年1月28日,诸东村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17.2亩土地出让合同书,国土局退回诸东村经济合作社于2003年向市国土局缴纳的207余万元出让金。
此时的28亩土地,市值已经接近两个亿。
在村民“自愿”退地之后,2008年4月中旬经过 “公开”挂牌拍卖,广发置业2268万元中标。
在扣除政府收取税费614万元后,按照此前约定,剩余1653万元款项应该返回诸东村经济合作社账户。
实际上,这两笔专款经查没有汇入诸东村账户,去向成谜。
实际上,1653万在汇入暨阳街道半之后不知去向,而向国土局退地费207万也不知所终。
2009年9月30日,由诸东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决定:2007年8月5日、12月18日与广发置业有签定的协议终止。正是这个会议决定了广发置业向诸东村支付1821万元,就从诸东村经济合作社买走了这块土地。而实际上,这笔款并没有真正到账。也是这个会议,决定了村民们剩余的7.5亩土地再次退回国土局被拍卖。
这次会议备受质疑的是:有26人参加的会议,签名者达到了34名。签名的人中,有20多名代表来着前石佛村,他们对原天车罗村的土地处置无有表决权。
村民们认为这次会议的签字系伪造,要求看原始记录,但是始终没有结果。
为此,8名村民代表曾就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诸暨市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强行收回经合法批准的村留置土地使用权,行为侵权。2010年11月,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告不具有主体资格为由”对该案不予受理。
令人惊诧的是,2010年6月28日,暨阳街道通过市国土局强行再次拍卖剩余的7.5亩住宅用地,拍卖所得款项为3300万元。
而拍卖7.5亩,开发商实圈围墙达12亩,侵占原拍卖土地。这也引起了当地村民的不满。
土地保卫战
村民维权的道路注定艰辛。
2012年4月24日,村民与政府工作人员因地块发生冲突,陈宝良等4名村民被拘留15天。
2012年5月3日,陈宝良和宣邦华一起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8月21日,7名村民到北京反映问题,受到了有关领导关注。
村民维权一度胜利在望。“2012年9月8日,各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另一位宣姓村民说,在暨阳街道干部方怀军的主持下,召开了一次由诸东村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商讨解决村民与开发商广发置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会议经全体表决,决定由政府出面暂停开发商施工,待土地赔偿等问题解决后再开工建设。
在村民提供的一份《会议记录》材料里,其中第五条表述:“必须在两个工作日解决,如不解决,开发商停工,等协商解决后再同意开工。”这一度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是一个各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
直到2012年9月底,政府仍未兑现承诺,开发商也从未停工。“我们认为,这次会议给了村民自主维权的权利。既然政府无能力从中调停,村民只有以此次会议纪要为依据,自主维权。”宣某表示,后来事态的发展更加失去控制。
10月3日至4日,开发商与村民矛盾升级。这一次殴打陈宝良的凶手被抓捕,但是第二天就被放了出来。而陈宝良10月28日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被拘留。
结局难了
命运对陈宝良来说是一个嘲讽:辛辛苦苦为村民留下的土地,最后却“不翼而飞”。
据诸东村宣某介绍,将土地退回国土局并没有得到村民的同意。那个所谓的村民代表签名,实际上是假冒的,根本没有人能够提供原件。“合作建房,目的是骗取村民的土地。”
“其实即使村民代表签名,也无权决定村民土地的归属。”一位姓陈的村民解释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对土地尤其是留置用地的处置权,涉及每一个村民,必须经全体村民会议,到场的代表不低于三分之二,要以村民多数意见为准。2008年,村民曾经就此发起了诉讼,但是法院以村民代表和全体村民不是适格主体而没有立案。
“地没了,钱没了,人抓了,冤申不了。” 村民内心充满了愤懑。
4月11日,陈宝良的女儿陈薇来到诸暨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递交其父的伤情鉴定申请书,她再一次遭到了拒绝。
“案卷已经送到了检察院的公诉科,所以你要找检察院,他们批准了才可以对陈宝良进行伤情鉴定。”
当日,诸暨市检察院的答复是:陈宝良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而陈宝良受到的伤害是另外一个独立的案子,应该由诸暨市公安局受理他的伤情鉴定申请。
陈宝良在诸暨市看守所已呆了近6个月。在经历过一次退补侦查之后,3月22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陈宝良为之操劳了10年的诸东村留置用地,最终为他带来了牢狱之灾。这是每一个村民,都不能接受的事实。
(原标题:官民土地"争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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