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老居民 发表于 2013-4-18 00:02:10

怒问户县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燃气办

拿户县人民生命财产当儿戏,你们能负的起这个责任吗?
画展街翰林苑小区居民楼下好几家搞餐饮的商户仍然违规在使用钢瓶液化石油气,让我们住户整日提心吊胆。
西安市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公共经营场所严禁使用钢瓶液化石油气
气罐”变“炸弹”——西安液化气罐爆炸事件
海恩定律告诉我们,安全事故是各种隐患的量的积累,而麻木不仁,是所有安全隐患中最大的隐患。所谓麻木不仁,不光是坐在了火药桶上却仍浑然不知,更是明知坐在了火药桶上却仍心存侥幸。
液化气泄漏引发惨烈爆炸
10人遇难36人受伤
2011年11月14日7时40分许,一声爆炸巨响后,位于西安市科创路的嘉天国际公寓一层的樊记肉夹馍小吃店及周边建筑变得面目全非。爆炸波及周围两公里建筑,气浪将汽车掀起十余米高,冲击波伤及路边公交站候车人员和行人,现场一片狼藉,惨不忍睹。
据西安市委、市政府17日上午召开的通报会消息,爆炸已造成10人遇难,36人受伤,32人住院治疗,其中2人危重、3人重伤、27人轻伤。根据勘察和走访,证实肉夹馍店当天7点多有一位来的最早的员工打开门后,第一时间发现有液化气泄漏的气味,随后向老板通报。根据公安部门调查,“11·14”液化气泄漏爆炸已排除人为的破坏因素,是一起事故灾难,是公共场所经营安全事故,而向樊家肉夹馍店销售液化气罐的商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涉及人员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血淋淋的教训。为何您们麻木不仁?拿户县人民生命财产当儿戏,你们能负的起这个责任吗?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3-4-18 08:08:04

{:7_368:}

自生自灭 发表于 2013-4-18 08:37:48

{:7_368:}

紫阁 发表于 2013-4-18 09:43:28

{:7_400:}

飘落的枫叶 发表于 2013-4-18 10:14:37

不作为!

一笑而过 发表于 2013-4-18 11:59:44

{:7_368:}

股海淘金 发表于 2013-4-18 14:05:26


西安爆炸现场惨不忍睹,防患于未然啊。

老百姓 发表于 2013-4-21 15:48:25

去年听说查了好多家,现在营业场所都没人用了,你们那现在竟然还敢用啊真胆大。。呵呵啥时出事了就有人管,不出事谁管、检查都是走过场。

户县老居民 发表于 2013-5-3 17:54:22

感谢广大网友的支持{:7_367:}好牛的燃气办,和户县安监局同志的工作作风和态度简直是天地之别。近半月有余竟无回应,看来得向西安市政府好好反映一下咱们户县燃气办了。

雨来 发表于 2013-5-3 22:07:21

{:7_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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