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公开审理
9月2日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钟楼广场公开审理刑事案件,林喜昌律师为被告辩护人。 林喜昌律师为被告人的辩护人 参与法律宣传活动,大家齐努力。丸子辛苦了。
稍后我会将辩护词发在网上。 回复 3# 林喜昌
不好意思,法院人员说不能拍照,所以就得麻烦林喜昌律师将本案相关情况介绍一下 9月2日户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公开审理 :victory: 案情简介:2010年4月30日下午,在户县六岔路口南,被告人郑某(男,今年41岁有吸毒史,曾因盗窃、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见路边停有一辆货车,旁边无人,便用事先准备的起子撬开汽车玻璃,打开车门,盗取了卧铺上的衣服,向东逃走。其后将衣服内的28400元现金据为己有,扔掉了衣服和衣服内的手机。5月5日将偷来的钱买了家具和电器,其余的用于吸毒。 林律师,好样的。 既然是公开审理,为什么不能拍照?{:7_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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