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 发表于 2013-4-2 00:26:38

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清明节”即将来临,气温持续走高,林下可燃物干燥易燃,加之“清明节”放假三天,进入林区流动人员可能大量增加,因此,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市县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为切实抓好我县森林火灾预防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今春以来,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省、市、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就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市、县政府也发布了森林防火戒严通告。各防火单位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做为当前林区的重要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务必落实戒严通告内容,层层落实任务,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侥幸心理,夯实责任,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把握重点,严防死守,防患于未然

清明节期间,各防火单位要对森林防火工作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对陵园、墓地等重点部位确定专人落实责任,严防死守,要引导祭祀群众,改烧纸为挂纸或采取送鲜花、栽纪念树等文明祭祀方式。要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加大对进山入林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和检查,提高防火意识,杜绝火种进山入林,务必加强对痴、呆、聋、哑、傻等低智能人员的监管,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燃。要创新预防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使森林火灾预防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工作措施

(一)广泛发动群众,加强对低智能人员、老人、儿童的管控,对入山游客要强化宣传工作,杜绝野外用火。

(二)动员护林员、脱产、半脱产护林员以及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点面结合、动静结合,密织防范网络,加强面上巡查和重点区域的严防死守。

(三)在所辖区域出售烧纸、火种、鞭炮的商店、摊点张贴防火标语、宣传单等,提示祭祀群众严禁林区野外用火。因祭祀引发林火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四)在祭祀活动的重点区域如坟场、公墓、庙宇、施工地段等,要明确责任人,出动宣传车,悬挂防火横幅,警示祭祀群众,严禁林区野外用火,违者将受到法律严惩。

(五)在重点时间、重点区域,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人现场严防死守,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六)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所包抓责任区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且通过各种方式协助相关镇政府和景区管理局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七)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严格、全面执行市、县森林防火戒严令的各项要求,对入林人员依法严格控制,防止管理盲区的出现。

三、加强值班,灵通信息,严阵以待

各防火单位要加强值班力量,强化值班纪律,落实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要加强扑火工具储备,扑火力量调配,严阵以待,一旦发生火情,务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来源:户县林业网

maahp 发表于 2013-4-2 01:15:50

{:7_390:}{:7_390:}

草堂人 发表于 2013-4-2 07:26:40

{:7_390:}

春暖花开 发表于 2013-4-2 08:51:06

{:7_395:}

蓝狐 发表于 2013-4-2 09:22:43

{:7_389:}{:7_390:}

西北狐 发表于 2013-4-2 09:37:03

支持,水火无情,
防火为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