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井台 发表于 2013-3-18 18:25:24

户县政府相关部门和户县电视台应该反思和行动了

       2013年2月6好《健康报》报道了辽宁省东港市社保门诊部感染事件,该门诊部为追逐利益、发布非法广告招揽患者、不按照规范无菌操作、社保办违反规定承包门诊部、主管部门缺乏监管等原因,造成就诊的120名患者中100名感染丙肝,此事件对患者以及社会造成的损害以及危害可以说是相当惨重!有关部门作出处理意见是:东港市卫生局主管副局长撤职;社保办主任撤职;东港市电视台台长撤职!
    其中电视台台长被撤职是由于发布未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批,而发布虚假诱骗患者就真的虚假广告!我们再回头看看“户县电视台”,充实着满目的医药、医疗广告,有如有3.15曝光的什么祖传、三代、秘方的虚假广告;什么不吃药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等骗人的、忽悠人的医药广告,例如广告词“我吃了这药血压不高了、不吃医院开的药了,能说话了能走路了......!”而且这些都是广告法绝对不允许在广告中出现的词语和语言;私人诊所的生殖、不育、乙肝、痔疮、耳鼻喉特色治疗等等的广告!
    为什么不进行一些疾病知识预防的规范的讲座类节目,针对现在高发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等疾病的一级预防的、非盈利的、真正的、惠及广大患者的、正确引导患者的、符合广告法的正规讲座呢?!
    我想辽宁省东港市此事件的发生应该引起户县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行动!

慎思笃行 发表于 2013-3-18 18:54:20

户县电视台、箭南药店合伙骗人!

康斌生 发表于 2013-3-18 19:05:03

看了LZ的帖子,我只想说一句很好很强大!

溪水止流 发表于 2013-3-18 20:21:06

{:7_368:}

电击 发表于 2013-3-18 20:23:52

啥也不说了,楼主就是给力!

日出 发表于 2013-3-18 21:39:31

{:7_394:}

小心情说你呢 发表于 2013-3-18 23:01:06

楼主医学、法律知识渊博,正义感强!强烈支持1

想飞的驼鸟 发表于 2013-3-19 07:22:13

{:5_332:}

草堂人 发表于 2013-3-19 07:44:10

{:7_368:}

蓝紫冰枫 发表于 2013-3-19 09:43:53

户县电视台不顾人民利益,台长法制意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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