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环保局行政不作为 举报听而不闻
户县老电厂关停了,而距离老电厂百米远环山路北侧的“阿电”路(通往牡丹园、钟馗欢乐谷、环山路),两侧有六家大白粉厂, 只是用布袋子套住排气口,几天就破了---白粉依旧是白粉满天飞,行人掩鼻、住户闭窗,庄稼挂“霜”,百姓是怨声载道,纷纷不满!此事曾几次实名举报,户县保局举报听而不闻,这充分说明是户县环保局工作不力,行政不作为。近悉: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会议之后,鲁强副县长检查我县治污减霾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尽快安排,尽早解决存在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治污减霾工作,为我县的环境改善做出应有的贡献。户县环保局也立即行动,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采取一系列措施将治污减霾工作扎实推进,将工作细化到每条河流、每个企业、每个污水处理厂、每个具体问题。难道这六家大白粉厂污染无人问津?难道还有难言之隐??
为了户县更美好,空气更清新,天更蓝,人更健康!
强烈要求:根据市政府近日出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一次的问题,如果在要求时限内未整改到位,将对直接监管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经上级部门查实辖区内同一月存在三起扬尘污染问题,在要求时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将责成直接领导书面检查。
如果对本地区、本单位承担的控制扬尘污染工作任务,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或者是环保目标责任年度任务未按要求时限完成或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其直接监管责任人、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记大过;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警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示训诫。
专此报告
红尘一梦
手机;18192358811 2013、3、7 行政不作为是环保局的一贯作风!甘河群众举报黑炼金厂,实名举报都不起作用。给下一个停产通知,就不管了,继续生产、继续污染! 户县环保局的领导和职工素质极低,为了钱什么都不顾!你看看把户县环境弄成啥了! 国维淀粉厂罚款15万元其中粉尘5万,那这些厂的处理不用多说了。
哎,啥都不好说,我们要相信国家的手段!!!该罚的罚,该罢的罢!!! 希望户县环保局能给一个答复。 [提要]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指出,在控制扬尘中推诿扯皮,情节严重的,将予以撤职或记大过。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记大过;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警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示训诫。
扬尘管不好,区县、部门领导要担责。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指出,在控制扬尘中推诿扯皮,情节严重的,将予以撤职或记大过。
《细则》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承担任务的职能部门的责任。如果出现问题,将对直接监管责任人、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视情节轻重,分别进行责任追究。其中最轻的将会被批评教育,最重的将被撤职或记大过。
按照该《细则》,群众投诉或媒体曝光一次的问题,如果在要求时限内未整改到位,将对直接监管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经上级部门查实辖区内同一月存在三起扬尘污染问题,在要求时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将责成直接领导书面检查。
什么样的行为将被撤职或者记大过呢?据了解,如果对本地区、本单位承担的控制扬尘污染工作任务,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或者是环保目标责任年度任务未按要求时限完成或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其直接监管责任人、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记大过;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警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示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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