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 发表于 2013-2-21 20:03:02

户县蒋村镇白龙村私占土地建别墅被拆除

西安市户县蒋村镇白龙村非法占用土地盖违建别墅,土地部门持续跟进并曾给予行政处罚,也未遏制住疯狂施工。而当地规划监察部门竟对此毫不知情。   2月23日,记者在蒋村镇白龙村看到,12栋别墅位于村委会后方的半山腰上,楼体均为3层已完工,配有露天阳台和私家车库。村民称别墅已被西安人买走,价格不详。
   不过白龙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并不认可别墅一说。他告诉记者,这是村委会与陕西大地种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地公司)合作开发的农家乐项目;村上出土地,大地公司负责投资,产权归大地公司所有,于2010年底开始建设。
   产权归大地公司,村委会还有话语权吗?通过互联网记者了解到,大地公司是家民营种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记者电话联系该公司,未果。但无论是修建别墅还是开发农家乐;违法建设事实存在。职能部门是如何查处的?为何能容许其开工并修建完工?
   户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燕护亚告诉记者,该项目属于违法用地,没有在土地部门报批任何手续,工程自开工后,祖庵镇国土资源所先后数次对其下方《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建设。2011年11月1日该局对其下发了户土监字(2011)第59号行政处罚书,上面显示,违法占地5.49亩,12幢建筑物占地5520㎡。处罚决定,没收大地公司、白龙村委会在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设施,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其违法占地5.49亩、折合3360㎡的行为处以30元/㎡的罚款,折合10980元。2012年2月16日,该局向户县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
   持续跟进并下发行政处罚书,违法建筑却依然竣工,可见国土部门行政效力在此项目上大打折扣。那么规划建设部门又是如何发挥其政府职能的呢。
   户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该局只管规划区内的,该项目不在管辖范围内。随后,在该局规划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也称依据《西安市村镇建设条例》该项目归镇政府管辖。在记者指正《条例》于2月1日才开始实施,而违建项目从2010年底就已开始动工时,一位段姓工作人员称会协同城建监察大队尽早处理此案;而另一位据称为科长的工作人员,又称此项目所在地该由秦岭北麓管委会分管。
   规划监察部门不及时介入违法案件调查,反而找各种理由推脱责任,如此行政手法,难怪开发商能顶风作案,在政府部门的眼皮底下建起违法别墅。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政能力有待考究。
   在户县人民法院记者了解到,此案已于2月16日立案。胡副院长介绍说,这个属于法院受理的非诉行政案件,按照法律程序,法院将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做出是否要执行的决定。如果决定执行,即认可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移交执行局执行;如果审查时,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或者程序上有什么问题,法院有可能做出不予执行的决定。
   另据了解,户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此类违法用地案件较多

maahp 发表于 2013-2-22 01: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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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飞的驼鸟 发表于 2013-2-22 07: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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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堂人 发表于 2013-2-22 08: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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