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落的枫叶 发表于 2013-2-4 11:08:24

楼主啊!什么叫“草菅人命”?什么叫“弱势群体”?你得说明你是干什么的?公安局是怎么草菅人命才行。

股市风云 发表于 2013-2-4 11:41:18

楼主呢?帖子一发,不经管,跑了。哎!

神剑利刃 发表于 2013-2-4 13:57:02

本帖最后由 神剑利刃 于 2013-2-4 13:58 编辑

我的看法:             如果楼主不愿说出真象,就不能得到网民的支持与同情,网民要看见事实而不是游行示威的照片。即使真的有冤情也该通过正确途径去维权,这种行为本身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游行示威法》规定。按《示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本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
有些人见到有公安局的贴子不问青红皂白就跟着起哄,甚至乱骂一通,这都是不理智的。扪心自问,没有公安警察你能安宁生活吗?当你被抢劫时,当你被别人殴打受伤时,当你家庭被盗、当你被车撞伤肇事者逃跑等等,那时你首先想到要找的又是那些人?                                                                                                                                             

美文亭 发表于 2013-2-4 15:20:19

感谢你对户县人民网的信任,不过你一定要提供详细的真凭实据,任何人只要他藐视法律、践踏法律都必将得到应有的惩罚,只是时间问题。{:7_396:}

荆哲 发表于 2013-2-4 16:16:33

感谢大家对我们的支持

早上去了公安局,领导答应晚上给一个答复

首先出事到现在,已过半个月了,公安局没有一点进展,当我们找的追赶车辆时,车主都承认缉毒队用这车了,到了公安局,可变了,说只有17号当天用过。试想有这么巧?另外公安明知是黑车,还租用办案,这说的过去吗?

我爸是为我结婚的事情当天出去借钱,不知什么原因和邻村吴七碟在一起的,吴投案后,现被关押,公安不让我们见,案子没进展,说追赶的车辆查不到,我们自己找到了追赶的车辆。

我们找到追赶车辆后,连车主都承认了,吴局长在事实面前,还说缉毒队车很多,从不用外边车,要用也是个人行为(之前只是说从不用外边车辆),这是不是包庇呢?

人民代表 发表于 2013-2-4 17:01:22

你爸借钱很正常开车跑什么

人民代表 发表于 2013-2-4 17:07:48

{:7_367:}你爸借钱很正常开车跑什么

荆哲 发表于 2013-2-4 17:19:50

现在具体是谁在开车?出事半月了也沒给一个结果?

死的不明不白,难道查不出来,还是拖着沒查?为啥我们都能找出追赶车辆,做为办案者呢?我们不得而知!

荆哲 发表于 2013-2-4 17:30:16

我村村民所接电话的线索为啥不通过邮电局查出呢?还有黑车车主近段的电话记录怎么不查呢?做为百姓我们无法查,可做为办案者呢?我们不得而知。

再次感谢大家!

荆哲 发表于 2013-2-4 17:41:09

事情过去半月了,不明不白,我爸无法入土为安,我们也知道之前做法欠妥,影响到大家出行,在此向大家道歉了!
我们确实没办法才这样做,照这样的办案进展你说怎么办呢?不这样会有人重视吗?
再次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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